高考体检结论中的第4条和第5条内容通常是指体检结果中与视力、听力等方面相关的具体结论。
第4条内容通常包括:
视力情况:如近视、远视、散光等视力问题的程度。
视野范围:是否存在视野受限等情况。
第5条内容通常包括:
听力情况:如单耳或双耳听力损失的程度。
声音传导功能:是否存在传导性或感音性听力障碍。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示例:
第4条:视力检查
1. 双眼裸眼视力:左眼0.8,右眼1.0
2. 矫正视力:左眼0.6,右眼1.2
3. 视野检查:左右视野均正常
第5条:听力检查
1. 双耳听力:左耳25分贝,右耳20分贝
2. 声音传导功能:正常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体检结论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相关学校或招生单位的体检标准,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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