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团员人数不足3人时,不能单独成立团支部。但关于撤销团支部的问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团员流失严重:团员人数长期不足3人,且无新团员加入,团组织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2. 工作需要:由于工作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原团支部所在的单位或组织不再存在,或者团支部的职能被合并到其他团组织。
3. 上级团组织批准:撤销团支部需要得到上级团组织的批准。上级团组织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撤销。
撤销团支部的程序一般包括:
由团支部提出撤销申请;
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撤销团支部;
对撤销后的团员进行妥善安排。
团员不足3人不能直接撤销团支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上级团组织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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