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学校是指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试点高校。以下是一些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以2023年为例,具体学校可能会有所变动):
1. 北京大学
2. 清华大学
3. 复旦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5. 浙江大学
6. 南京大学
7. 南开大学
8. 武汉大学
9. 华中科技大学
10. 中山大学
11. 华南理工大学
12. 厦门大学
13. 四川大学
14. 西安交通大学
15. 北京师范大学
16. 华中师范大学
17. 湖南大学
18. 重庆大学
19. 西南交通大学
20. 暨南大学
21. 华南师范大学
22. 南方科技大学
23. 深圳大学
24. 五邑大学
2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6. 广东海洋大学
27. 广东工业大学
28. 广东财经大学
29. 广东药科大学
30. 广州大学
31. 广州中医药大学
32. 华南农业大学
33. 星海音乐学院
3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3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36. 广东金融学院
37. 广东警官学院
38. 广东医学院
39. 广东药科大学
4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请注意,上述学校名单可能会根据每年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考生在准备参加综合评价招生时,应当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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