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它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签发。
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有:
1. 报到凭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指定的单位报到,完成就业手续。
2. 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报到证上注明的报到日期即为毕业生正式参加工作的时间。
3. 就业统计:报到证是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4. 档案转移:毕业生到新单位工作后,报到证是人事档案转移的依据。
毕业生在就业后,如果需要更换工作单位或调动工作,报到证上的信息也需要相应地变更。报到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补办,因此毕业生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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