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审核现场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个人证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项目相关资料:
项目立项批文或项目建议书。
施工许可证。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单。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及实施情况。
3. 施工资料:
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4. 质量资料: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记录。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 安全生产资料: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6. 其他资料:
施工现场监理资料。
施工现场检测报告。
施工现场验收报告。
施工现场整改通知书。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要求,可能还需携带其他相关资料。在审核前,建议与项目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所需资料,以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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