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证书转注,即从原单位转移到新的单位,需要以下手续:
1. 提交申请:
向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交转注申请。
2. 填写表格:
按照新单位的要求填写《注册建造师转注申请表》。
3. 准备材料:
原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新聘用单位的注册地与原注册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还应当提供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明。
4.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新聘用单位。
5. 审核:
新聘用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6. 办理转注:
审核通过后,新聘用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应的注册管理机构。
7. 领取新证书:
注册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为新注册建造师换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8. 注销原注册:
原注册地的注册管理机构将原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信息进行注销。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时请以当地的规定和单位的要求为准。在办理过程中,建议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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