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队通常属于公安机关的编制,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执法力量。具体编制情况如下:
1. 公务员编制:部分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队的队员属于公务员编制,这意味着他们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和保障。
2. 事业编制:也有一些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队的队员属于事业编制,即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享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和保障。
3. 合同制警察:部分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队的队员可能属于合同制警察,他们通过合同形式与公安机关签订工作合同,享受一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具体编制类型和比例,会根据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大队的编制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财政预算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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