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核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等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2.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 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5. 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 其他条件: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条件,如年龄限制、户籍要求等。
以上条件是国家层面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时,各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补充规定或调整,建议在准备教师资格证考试时,详细查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