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是中国高校招生录取的一种原则和方法。
具体来说,这种录取原则包含以下两个要点:
1. 志愿优先:在录取过程中,首先考虑考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即,当考生的分数达到某一专业或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时,首先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志愿被录取,那么这名考生就会被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那么会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
2. 择优录取:在考虑志愿的同时,还要考虑考生的成绩。即使考生填报了某个学校的志愿,如果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那么这名考生也无法被录取。因此,在志愿优先的基础上,还要根据考生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这种录取原则旨在尊重考生的个人意愿,同时确保录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