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办理延续注册:
1. 注册有效期届满:一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证人应当向原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2. 变更注册:如果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由于工作单位或岗位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注册的,应在变更前办理延续注册。
3. 特殊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持证人也应当办理延续注册。
具体办理延续注册的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持证人需向原注册管理机构提交延续注册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查:注册管理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 办理手续:审查合格后,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并发放新的注册证书。
4. 缴纳费用:办理延续注册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将自动失效。因此,一级建造师应密切关注注册证书的有效期,及时办理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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