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在市政公用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基础科目:
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等。
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
2. 专业实务科目:
市政公用工程技术: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全过程的技术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等。
具体来说,考试内容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市政公用工程规划与设计: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原则、方法及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管理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监理的基本原则、监理程序、监理方法、监理质量控制、监理安全管理等。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终止等。
市政公用工程成本管理:成本预测、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
市政公用工程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设备资源、资金资源等的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信息管理: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递、信息存储等。
市政公用工程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等。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考试旨在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担任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为我国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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