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尊重社会公德。
2. 爱岗敬业:忠诚于教育事业,对幼儿教育充满热情,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关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幼儿的良好品行。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6. 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规范旨在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处理与国家、社会、幼儿、家长以及同事之间的关系,确保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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