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是指负责国家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政策制定的政府机构。在中国,以下单位可以被视为卫生行政部门: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
3. 各地级市、自治州、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
4. 各县(市、区、旗)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
5. 卫生监督所(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卫生监督、卫生执法等工作。
6.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卫生监测等工作。
7. 卫生检疫机构: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8.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等工作。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行政管理体系,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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