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的级别划分标准因国家、地区和具体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中国部分地区对教师岗位级别划分的一般标准,以供参考:
一般标准
1. 初级岗位:
十三级:新任教师或初级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3年。
2. 中级岗位:
十二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4-6年。
十一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7-9年;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3年。
3. 高级岗位:
十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4-6年。
九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1-14年;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7-9年。
八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
4. 正高级岗位:
七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六级: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
特殊情况
博士学位教师:一般可以直接评定为中级或高级岗位,具体评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特级教师:为国家级荣誉,一般评定标准高于常规标准。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标准,具体划分标准请以当地教育部门和单位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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