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和六科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在清朝都有所体现,但职责和功能有所不同。
六部
六部是中国古代官制中的一种行政机构设置,起源于隋唐时期,清朝时继续沿用。六部包括:
1. 吏部:负责官员的选拔、考核、任免等。
2. 户部:负责户籍、财政、税收等。
3. 礼部:负责礼仪、科举、宗教等。
4. 兵部:负责军事、兵器、征兵等。
5. 刑部:负责司法、刑罚等。
6. 工部:负责工程、建筑、水利等。
六部是中央政府的核心行政机构,直接向皇帝负责。
六科
六科是清朝设立的一种监察机构,其职责是监察六部及其官员的行为。六科包括:
1. 都察院: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员。
2. 通政司:负责接收和处理来自地方和民众的奏章。
3. 大理寺:负责审理重大案件。
4. 翰林院:负责起草皇帝的诏书、敕令等。
5. 国子监:负责教育和管理官员子弟。
6. 太常寺:负责祭祀、礼仪等。
六科的主要职责是监察和监督,以确保六部及其官员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区别
性质:六部是行政机构,负责具体行政事务;六科是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和监察。
职责:六部负责具体行政事务,如户籍、财政、军事等;六科负责监察六部及其官员的行为。
层级: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六科则向都察院等上级机构负责。
六部和六科在清朝都是重要的行政和监察机构,但它们在职责和功能上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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