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风景园林处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规划与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2. 植物养护:负责城市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包括树木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3. 环境美化: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的美化工作,如花卉布置、雕塑摆放、绿化带维护等。
4. 生态保护: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进行生态修复和建设,如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
5. 设施维护:负责园林设施的维护,如座椅、垃圾桶、园林雕塑等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 法规执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对违反绿化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7. 宣传教育:开展城市绿化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8. 项目管理:参与或负责园林绿化的建设项目,包括招标、施工、监理等工作。
9. 科研与技术创新:进行园林绿化的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绿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技术含量。
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通常在风景园林处下属的不同科室或部门工作,如规划科、养护科、工程科、办公室等,具体职责根据科室设置和岗位要求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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