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进行的,以下是具体的继续教育流程和要求:
1. 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
线上学习: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网络教育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线下培训:也可以参加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
2. 继续教育时间:
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时间为每两年(即两个注册周期)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其中,必修课不少于60学时,选修课不少于60学时。
3. 继续教育内容:
必修课: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行业发展趋势、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容。
选修课: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如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工程技术等。
4. 报名和办理:
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
部分地方可能会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继续教育,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 继续教育证明:
完成继续教育后,由培训机构或网络教育平台出具继续教育证明。
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继续教育证明,以便在注册时使用。
6. 注册:
完成继续教育后,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时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
如果未完成继续教育,将无法进行注册。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一级建造师及时关注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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