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改革后,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调整:
1. “3+3”模式:新高考改革采用了“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6个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
2. 志愿填报方式:
平行志愿:部分省份实行了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即考生可以在一个批次内填报多个平行志愿,增加了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志愿数量增加:一些省份在改革后增加了志愿填报的数量,如从原来的6个志愿增加到10个志愿。
专业组填报:部分省份实行了专业组填报方式,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选择一个专业组,而不是单独的专业。
3. 录取规则:
专业优先:一些省份在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即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根据分数录取。
分数优先:部分省份在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的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4. 综合评价录取:一些高校开始实行综合评价录取,即除了考试成绩外,还会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特长等。
5. 招生计划调整:部分高校根据新高考改革的要求,调整了招生计划,如增加或减少某些专业的招生名额。
具体的改革措施和录取规则因省份和高校而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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