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高考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如果考生总分相同,首先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2. 综合成绩:如果单科成绩也相同,则比较考生的综合成绩,包括体育、艺术、技术等非文化课成绩。
3. 等级科目成绩:如果综合成绩也相同,则比较考生在高中阶段所获得的等级科目成绩。
4. 综合素质评价:如果以上条件都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5. 志愿顺序:如果上述条件仍然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6. 其他因素:部分高校和专业可能还会有自己的录取规则,例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面试表现等进行考量。
具体的同分排序规则每年都可能有所调整,以当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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