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1.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4.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3年以上。
5. 通过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6.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7. 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8. 取得机电安装、消防设施、安全评价、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一级注册证书。
以上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报名条件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同时,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履行一级建造师职责的能力。
4.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 符合当地报名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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