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郡级官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太守: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一郡的行政、军事和司法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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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郡守:与太守职能相似,有时也称为太守。
3. 郡丞:郡守的副手,协助郡守处理政务。
4. 郡尉:负责郡内的军事事务。
5. 主簿:郡守的助手,负责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
6. 功曹:负责选举和考核官员,也参与一些政务。
7. 五官掾:郡守的助手,负责郡内的财政、司法等事务。
8. 属掾:郡守的属官,负责具体事务。
9. 督邮:负责监察郡内各县,上报情况。
这些官职构成了东汉末年郡级行政体系的基本框架。随着东汉末年政治的动荡,一些郡的官职设置和职能也可能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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