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5条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5条。由于《民法典》是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而《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在《民法典》中,第135条与《合同法》第135条是同一法条,只是法律名称发生了变化。
在《民法典》中,第135条的内容与《合同法》第135条的内容是一致的,都是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对应“第几天”的问题,它们是对应的同一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35条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5条。由于《民法典》是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而《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在《民法典》中,第135条与《合同法》第135条是同一法条,只是法律名称发生了变化。
在《民法典》中,第135条的内容与《合同法》第135条的内容是一致的,都是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对应“第几天”的问题,它们是对应的同一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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