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筑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门类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 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4)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认定资格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考条件请以当年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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