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1.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采用原始分数制,即考生的得分即为高考分数。
2.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同样采用原始分数制,考生的得分即为高考分数。
3. 文科/理科:
文科: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
理科: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
采用原始分数制,考生的得分即为高考分数。
4. 加分项:考生若有加分项,如体育特长、少数民族等,将按照加分规定给予相应的加分。
5. 总分计算: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理科综合以及加分项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总分。
例如,假设考生各科成绩如下:
语文:120分
数学:130分
英语:140分
文科综合:150分
加分项:5分
则该考生的总分为:
120 + 130 + 140 + 150 + 5 = 545分
不同年份的加分政策和高考科目设置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方式请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