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在主体结构验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工程建设许可文件: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
2. 设计文件:包括主体结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交底记录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等。
4.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6.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7. 施工单位施工日志: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8. 材料设备清单:包括主体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信息。
9. 材料设备检验报告:包括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10. 施工单位施工记录:包括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如混凝土浇筑记录、钢筋绑扎记录、模板拆除记录等。
11.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记录,如原材料进场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等。
12. 施工单位验收记录:包括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记录,如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等。
13.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如有工程质量事故,需提供事故处理记录。
14.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保修范围、保修责任等内容。
15. 其他相关资料:如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报告等。
以上资料需齐全、真实、有效,以确保主体结构验收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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