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和通知都是公文的一种,它们在形式和用途上有所区别:
1. 用途区别:
函: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是一种平行文,适用于不同级别、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机关之间。
通知:主要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指示、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任免人员。通知是一种下行文,适用于上级对下级或平级之间的通知事项。
2. 格式区别:
函: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正文部分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
通知:格式与函类似,但标题和正文的内容有所不同。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正文部分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落款包括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
3. 内容区别:
函:内容较为具体,一般只涉及某一具体事项或问题,目的明确,要求具体。
通知:内容较为广泛,可能涉及多个事项或问题,目的明确,但要求不一定具体。
4. 行文方式区别:
函:通常采用平行文的方式,即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
通知:通常采用下行文的方式,即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
函和通知在用途、格式、内容和行文方式上都有所区别,使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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