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是负责街道范围内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的行政单位,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规划管理: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确保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2. 建设项目管理:负责街道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工作。
3. 市政设施管理: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4. 城市环境管理:负责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噪声污染、扬尘治理等工作。
5. 物业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6. 公共安全:负责街道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等工作。
7. 城市更新改造:负责街道范围内的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8. 协调服务:负责协调处理街道范围内的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
9. 法律法规执行: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
10. 监督检查:负责对街道范围内的建设、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的职责涵盖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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