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高考实行的是“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六门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采用赋分制。
赋分制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原始分:考生在每个选考科目的考试中会得到一个原始分,这个分数通常是100分。
2. 等级划分:将所有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比例如下:
A等级:约占15%
B等级:约占35%
C等级:约占35%
D等级:约占15%
3. 等级赋分:根据每个等级的考生人数比例,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具体转换方式如下:
A等级:原始分直接赋分为100分
B等级:原始分乘以1.25后赋分
C等级:原始分乘以0.85后赋分
D等级:原始分乘以0.65后赋分
4. 计算最终分数: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的原始分和六门选考科目的等级分相加,得到考生的最终高考分数。
赋分制旨在保证公平性,因此不同年份、不同科目的等级划分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同时,每个考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也会影响最终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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