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如财政局到银行开户时,通常会开设以下类型的账户:
1. 基本存款账户:这是行政单位日常收支结算的基本账户,用于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
2. 专用存款账户:如果财政局有特定的资金用途,如预算外资金、专项基金等,可能会开设专用存款账户。这种账户的资金有特定的用途,不得随意挪用。
3. 零余额账户:一些行政单位可能会申请开设零余额账户,这种账户在每天结束时都会自动清零,用于控制预算执行。
4. 预算执行专户:这是为预算执行服务的账户,用于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
5. 临时存款账户:在特定情况下,如项目筹备期,可能会开设临时存款账户。
是否是“专户”取决于资金的用途和管理要求。专用存款账户就是典型的专户,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划转或挪用。其他类型的账户虽然不一定是“专户”,但也可能有特定的用途和监管要求。
在开设账户时,银行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单位的具体需求来审核和确定账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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