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制是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简称SI)。国际单位制是一个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体系,它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制定和修订。SI包含了七个基本单位,分别是:
1. 长度单位:米(meter,符号m)
2. 质量单位:千克(kilogram,符号kg)
3. 时间单位:秒(second,符号s)
4. 电流单位:安培(ampere,符号A)
5. 热力学温度单位:开尔文(kelvin,符号K)
6. 物质的量单位:摩尔(mole,符号mol)
7. 发光强度单位:坎德拉(candela,符号cd)
除了这七个基本单位外,国际单位制还包括了两个辅助单位:平面角单位弧度(radian,符号rad)和立体角单位球面度(steradian,符号sr)。国际单位制还定义了若干导出单位,它们是由基本单位和辅助单位通过数学关系组合而成的。
我国在1984年正式采用国际单位制作为法定计量单位制,并在法律上予以确认。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我国计量工作的科学性和国际可比性,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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