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立法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是中国的立法机构: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NPC):这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NPCSC):这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如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国家机关等。
3.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它们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4.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地区的法律。
这些立法机构共同构成了中国完整的立法体系,确保了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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