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专编属于行政执法岗位。这类岗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交通秩序、建筑市场管理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具体来说,执法专编岗位可能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执法员:负责现场执法检查、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等工作。
2. 法规宣传员:负责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
3. 案件审理员:负责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 综合协调员:负责协调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岗位的共同特点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责,属于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执法专编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城市管理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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