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籍转入天津市需要以下手续:
1. 学籍证明:需要从河北省所在学校获取一份学籍证明,证明学生目前的学籍状况。
2. 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 天津市户籍证明:若学生已经在天津有户籍,需提供户口簿;若尚未有天津户籍,需要准备相应的户籍证明。
4. 转学申请:向拟转入的天津市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填写《学生转学申请表》。
5. 成绩单:提供学生在河北省学校的成绩单。
6. 健康证明:提供学生的健康证明,证明其符合天津市学校的入学健康要求。
7. 转学手续:将以上材料提交给拟转入的天津市学校,学校将对学生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8. 学校审核与批复: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批复转学申请,学生可持批复及上述材料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9.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将学校批复及材料提交给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10. 办理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完成转学手续,并正式成为天津市学校的学生。
请注意,具体的手续和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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