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调动登记表通常需要以下单位盖章:
1. 原单位:即员工当前工作的单位,盖章证明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
2. 新单位:即员工即将调入的单位,盖章证明该单位同意接收员工。
3.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盖章,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管理局等。
4. 公安机关:在涉及户籍迁移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公安机关的公章。
5.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人员调动涉及的具体事项,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盖章,如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具体需要哪些单位盖章,应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时,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以确保所有必要的盖章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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