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的考察函是指由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被考察对象的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发出的,用于了解被考察对象工作表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的正式文书。
考察函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考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专业、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2. 考察的目的和意义,即为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为事业单位招聘提供参考。
3. 考察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工作表现:考察对象在工作中的表现,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b. 政治表现:考察对象的政治觉悟、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等。
c. 道德品质: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诚信度、人际关系等。
d. 业务能力:考察对象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创新意识等。
4. 考察的方式和方法,如实地考察、查阅档案、与同事和领导谈话等。
5. 考察的时间安排和联系人信息。
6. 对被考察对象的期望和要求。
7. 发函单位的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
考察函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情况,为事业单位招聘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被考察对象的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在收到考察函后,应积极配合,认真负责地完成考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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