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奖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校级三好学生:这是对品学兼优学生的表彰,通常每学期或每学年评选一次。
2.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这是对在班级或学校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突出、有领导能力的学生给予的荣誉。
3. 校级优秀团员:针对在团组织中有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团员给予的表彰。
4. 校级优秀班干部:这是对在班级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的表彰。
5. 校级优秀少先队员:针对少先队员中的优秀分子给予的荣誉。
6. 校级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优异或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给予的物质奖励。
7. 校级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优秀少先队员”等。
8. 校级通报表扬:对于在某个特定时期或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的公开表扬。
9. 校级处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是对学生不良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一种惩戒。
这些奖惩通常由学校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评定。不同的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致的类别和含义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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