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示期有异议的情况,通常是由公众或者相关利益方提出。关于本人何时知道异议,这取决于几个因素:
1. 异议提出的方式:如果异议是通过官方渠道提出的,比如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那么异议提出后,相关部门应当通知被公示对象。
2. 通知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操作,通知的方式可能不同。有的可能会通过电话通知,有的可能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
3. 公示期限: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收到异议或者异议得到妥善处理,公示期结束。
通常情况下,本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前,或者在公示期结束后,通过相关部门的通知得知是否有人对其公示情况提出异议。如果提出异议,本人将有机会进行解释或答辩。
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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