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务员在填写现任职务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尚未分配到具体岗位:如果试用期公务员还没有被分配到具体的岗位,可以在表格中填写“待分配”或“无具体岗位”。
2. 已分配到具体岗位:如果已经分配到具体岗位,则应填写该岗位的名称,例如“XX科室科员”、“XX部门主任助理”等。
3. 担任兼职职务:如果同时担任其他兼职职务,可以在表格中同时填写,用“兼”字隔开,例如“XX科室科员兼XX办公室副主任”。
4. 曾任职务:如果试用期公务员之前曾担任过其他职务,现在已不再担任,可以在括号内注明“曾任XX职务”。
填写时应当遵循真实、准确的原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职务。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查阅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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