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16号和17号考试内容并不完全一样。法考通常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
客观题考试:分为两天进行,通常在每年的9月举行。第一天考试的内容包括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法学、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科目。第二天考试的内容包括宪法、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等科目。
主观题考试:通常在客观题考试之后的10月举行,考试内容与客观题考试相同,但更加注重考生对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分析能力。
因此,16号和17号考试的内容虽然部分科目相同,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安排会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考试安排,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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