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中国的一部法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该法律于2021年6月2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旨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下是该法律的主要内容:
1. 无障碍环境建设原则: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全面达标、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
2. 无障碍环境建设范围: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设施管理等。
3. 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设施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既有建筑物、设施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应当同步改造。
4. 无障碍信息交流:要求信息交流无障碍,包括公共信息无障碍、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设施管理等。
5. 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包括资金保障、技术研发与推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
6. 法律责任: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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