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通常是指针对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综合管理活动。在中国,综合治理是由各级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实施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具体到部门,综合治理通常由以下部门或机构负责:
1. 公安机关:负责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包括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
2. 民政局:负责社会管理和服务,如社区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
3.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4. 司法机关:包括法院和检察院,负责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 综治办(综合治理办公室):在一些地方,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这些部门或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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