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与全国其他省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原始分数:考生在高考中取得的各科成绩即为原始分数。
2. 标准分转换:广东省采用的是“原始分+等级分”的录取模式。在将原始分数转换为标准分之前,需要对原始分数进行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考生各科原始分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E为最低等级。
等级比例:各等级的比例通常为A:10%,B:20%,C:30%,D:20%,E:20%。
3. 标准分计算:将原始分数转换为标准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分 = 原始分数 + 等级分
等级分 = 等级比例 × 一定系数
例如,假设某考生语文原始分数为120分,属于A等级,则等级分为10% × 20 = 2分。因此,该考生语文的标准分为120 + 2 = 122分。
4. 总分计算:将所有科目的标准分相加,即可得到考生的总分。
不同年份和不同科目的等级比例和系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如艺术、体育类)的分数计算方式可能与普通高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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