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结构的安全和稳定,以下部位是不能留设脚手眼的:
1. 门窗洞口两侧200mm范围内:这是为了防止门窗洞口两侧的墙体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裂缝或破坏。
2. 转角处300mm范围内:转角处的墙体结构较为复杂,留设脚手眼可能会影响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3. 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梁或梁垫是承重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留设脚手眼可能会影响其承载能力。
4. 设计不允许留设脚手眼的部位:有些特殊部位或结构,如承重墙、抗震墙等,设计时可能已经考虑了施工要求,不允许留设脚手眼。
5. 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过梁是连接梁和墙体的结构,留设脚手眼可能会影响其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6. 梁上与梁平行的长度超过500mm的墙体:这类墙体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变形,留设脚手眼可能会加剧变形。
7. 设计规定的其他部位:有些特殊结构或部位,设计时可能已经考虑了施工要求,不允许留设脚手眼。
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稳定。如需留设脚手眼,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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