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册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提交申请:需要向拟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
2. 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提供材料:
原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新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工作简历和考核材料;
新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的证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4. 审查与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5. 领取新注册证书: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可以领取新的注册证书。
6. 办理转移手续:如需将注册证书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还需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手续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符合所有规定。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