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没有原始档案,重新建档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
2. 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需要建立档案的类型,联系相应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如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就业服务中心等。
3. 提交申请: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重新建档的申请,并附上准备好的材料。
4. 填写表格:
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的表格,如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档案信息登记表等。
5. 审核材料: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 建立档案: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建立新的档案。
7. 领取档案:
档案建立完成后,可以按照规定领取或由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以下是一些具体场景的指导:
人事档案:可以联系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学籍档案:可以联系原就读学校或者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户籍档案:可以联系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科。
请注意,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档案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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