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后,监理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施工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及变更记录。
施工日志。
材料试验报告。
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报告。
3. 设计变更资料:
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评估。
4. 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批复:
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施工图审查批复。
5. 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合同执行情况报告。
合同变更及补充协议。
6. 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书。
工程结算审核意见。
工程款支付凭证。
7. 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
8. 验收记录:
各阶段验收记录。
9. 相关证明文件: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材料设备合格证明。
人员资格证书。
10. 其他: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报告。
工程项目相关照片及视频资料。
以上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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