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
上海实行“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选考科目。
选考科目实行等级性考试,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数段。
考生选考科目的成绩按照等级转换成相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2. 浙江:
浙江同样实行“3+3”模式。
选考科目成绩分为20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数段。
考生选考科目的成绩按照等级转换成相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3. 江苏:
江苏实行“3+1+2”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加上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的一门,以及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四门科目中的两门。
选考科目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定的分数段。
考生选考科目的成绩按照等级转换成相应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具体等级赋分规则如下:
等级划分:通常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
分数段:每个等级对应一个分数段,例如A等级可能对应90-100分,B等级对应80-89分,以此类推。
赋分方式:考生实际得分转换为等级后,按照对应等级的分数段进行赋分。
不同省份的等级赋分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发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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