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规范中,景观园林通常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来划分的。景观园林工程通常是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主体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并列,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项目。
具体来说,景观园林工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园林设计:包括植物配置、地形地貌、水体设计、建筑小品等。
2. 土方工程:涉及场地平整、土方挖填等。
3. 给排水工程:包括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等。
4. 电气工程:涉及照明、音响等设施。
5. 道路工程:包括园林道路、停车场等。
在一些规范或标准中,景观园林工程可能会被单独列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在实际操作中,景观园林工程往往与主体建筑工程紧密配合,共同完成一个建筑项目。
因此,在建筑工程规范中,景观园林通常被视为建筑工程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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