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转学规定一般由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的原则和规定:
1. 申请条件:
学生因故需要转学,一般应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申请转学,应具备完成原修业年限1/2以上,且成绩合格的条件。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因其他原因被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得转学。
2. 转学程序:
学生向拟转入高校提出书面申请。
拟转入高校对学生进行考核,确认其符合转入条件。
学生所在学校同意后,将学生的转学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后,学生按照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 转学要求:
学生转学后,学籍管理按照转入高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转入专业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由转入学校决定。
转入学校与原学校同一层次,一般应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转入学生应按照转入学校的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 其他规定:
转学不转档,即学生的档案材料随学籍转移。
转学期间,学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按照转入学校的规定执行。
学生转学后,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奖励、处分等按原学校记录予以承认。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规定,具体转学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所在高校的官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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