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之间行文时,常用的公文类型有以下几种:
1.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2.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3.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4.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6.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7.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8.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9.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10.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选择哪种公文类型,应根据行文的目的、内容、对象和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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